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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寅律师,上海专业公司法律师,现执业于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,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秉承诚信、谨慎、勤勉、高效的执业理念,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,恪尽职守,为当事人提供快捷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,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;在办案中不畏权贵、据理力争、维权护法,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。
核心内容:我们知道公司在办理注销手续之后就会消灭法人资格,但此时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办理注销手续,这就涉及到了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的问题。究竟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,而实际又需要哪些费用呢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。
一、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
第一步
注销公司国、地税登记证。
所需资料:
1.国地税正副本;
2.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;
3.注销报告;
4.填写税务注销表格。
第二步
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<公司注销备案>
所需资料:
1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;
2、公司股东会决议;
3、公司原始档案;
4、到工商局领取表格;
第三步
登报公告
所需资料:
1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;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3、公告内容。
第四步
登报45日后,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
所需资料:
1、公司营业执照原件;
2、税务注销证明文件;
3、公司股东会决议;
4、公司清算报告;
5、工商局领取的表格;
6、公司原始档案。
第五步
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
所需资料:
1、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;
2、代码证原件。
这样公司就注销了。
二、公司注销费用是多少
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,但如果有委托专业机构代为进行注销办理的话,则就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。注销代理费:5000 时间大概最快6个月左右 因为税务局要查账 查公司近三年的账。
三、公司注销条件
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可申请注销:
1、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;
2、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;
3、公司因合并、分立解散;
4、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。
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,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,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,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。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,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。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,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,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。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,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。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,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,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,而且要被罚款。
有朋友咨询在办理公司注销,遇到一个问题:公司注册资本未全部缴足,能否申请注销登记针对该问题,百律在网上检索了下,结果发现,说可以和不可以的人都有。而让人奇怪的是,即使在一些比较知名的律师服务平台上,许多执业律师竟也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。从回答数量上看,认为需要先全部缴足的占优势大多数。但答案真是这样的吗
考虑到这个问题可能也在困扰不少的百律粉丝。对此,百律将该问题换个表述,进行探讨与分析:公司注销时,要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吗
一、公司注销不以注册资本全部缴足为前提
我们知道,规制公司注销最重要的两部法规是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,在这两部规则中,涉及公司注销条件与要求的法律条款主要如下:
1、《公司法》
《公司法》中涉及公司注销的条款主要有2处:
第179条:;公司解散的,应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;‘;
对于公司应为解散的法定情形,《公司法》第180条列举如下:
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,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;
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;
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;
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;
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。
第188条:;公司清算结束后,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,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,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,申请注销公司登记,公告公司终止。;
2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
而在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中,关于公司注销该条例基本是复述了《公司法》的相关原则规定。与此同时,对部分情形下的注销程序上作进一步细化:
;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、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,或者许可证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,应当自吊销、撤销许可证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,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;。
结合上述规定可见,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只规定了公司应在什么情形下应予以注销,而未规定说;没有缴纳全部出资,公司就不能注销;。由此 可见,公司有无缴足全部注册资本,与公司能否申请注销并无强制关联,无论公司是否缴足注册资本,均不影响公司依法申请注销登记的权利,对此工商机关不应予以拒绝。
那么,是不是;公司注销时,股东就不需要缴足出资;呢答案也不完全是。
二、公司注销时,股东要不要补足未缴出资,要看情况
1、 公司注销时,股东出资应缴未缴的处理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;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...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,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,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;。
也就是说,如果根据公司章程,股东应缴纳出资但未缴纳的,工商部门要求其缴纳出资是正确的,但这并不能扩大为或理解为;公司注销时,必须缴纳足出资;。因为虽然在结果上看,都是股东要缴纳出资,但其触发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公司要注销,而是公司股东违反了章程,没有按期缴足出资。
2、 公司注销时,约定出资均已到位,但仍存在未缴出资
从理论上看,股东出资涉及两个方面的:
股东对公司的约定出资,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。从这个上看,如果注销时《章程》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,则股东无义务缴纳。本情形应较好理解,不作多述。
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足,即基于公司经营活动,股东应对外承担出资补足。其法律依据为我